記者邱梓欣/綜合報導
藝人黃子佼的「創意私房」風波竟有一名北市前員警捲入其中,經檢警調查,查出大安分局30歲前員警郭昇翰,於2022年在職期間,利用職務之便在派出所女廁、商家裝設針孔攝影機,偷拍女警、少女共66人。台北地院審理後,一審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個資法,判處郭男12年及1年2月有期徒刑;案經上訴,台灣高等法院認為他犯行嚴重,今(10)日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4月,可上訴。
北市前員警郭昇翰捲入黃子佼的「創意私房」風波。(圖/翻攝畫面)
北檢查出,大安分局前員警郭昇翰自2016年12月24日起至2025年2月23日任職期間,在派出所1樓的身障廁所安裝針孔攝影機,隨機拍攝使用者如廁畫面;此外,郭男也在其他商家廁所裝設針孔,並以影片截圖方式,擷取3幀影片畫面保存,再將原始竊錄影片刪除。經查,共有66名女性因此受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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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,郭昇翰更在見到有女警進入2樓蹲式廁所時,偷偷潛入鄰間偷拍,或是趁近距離互動時,從衣領、襯衫鈕釦間等縫隙處,偷拍胸部等私密部位。離譜的是,郭男在去年8月14日某次執行救護勤務時,看到轄區內一名身心障礙女病患下身未穿著衣褲,也竊錄其下體。
全案偵查終結,檢方依《刑法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妨害秘密、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、《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》等罪嫌提起公訴,並建請法院加重其刑。一審審理後,北院判處其有期徒刑合計共13年2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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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經上訴二審,判決於今日出爐,法官認定郭男利用職務之便,偷拍被害人隱私部位、性影像,甚至有幼童在被害名單中,嚴重侵害被害人隱私權。不過,考量郭男坦承犯行並願意與被害人和解,審酌其先前無前科、被害人對量刑表示的意見,且有被害人撤告或未提告。高院部分認定無罪,其餘加總之後共量刑13年4月。合議庭指出,審酌他涉及另案審理中,因此未訂出應執行刑。
郭昇翰已於案發後遭大安分局免職,至於郭男是否將偷拍的影像賣給《創意私房》牟利,檢方已另外分案偵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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