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弘志/台北報導
繼長榮空姐不敢請病假,最後不幸過世引發社會議論後,台鐵產業工會今(17)日召開記者會爆料社會各行各業「不准病假」不是單一事件。勞動部今天公布三原則,指出勞工如果請病假,不被公司批准,可處公司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。如果公司涉及霸凌,另外再罰。
勞動部表示,勞工生病卻硬撐著上班,不該被正面鼓勵。(圖/洪申翰臉書)
以下是勞動部三點聲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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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有關近期社會各界關注,勞工生病卻還硬撐著上班,不應該被正面鼓勵。
二、目前依勞動基準法規定,勞工因普通傷害、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,得依法請病假,針對員工有身體不適需要治療或休養需求時,雇主應考量員工實際需求給予病假。雇主如果拒絕,即違反勞動基準法第43條規定,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可依勞動基準法第79條規定,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視事業單位規模、情節、違反人數加重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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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本部已於職安法修法草案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,並於該專章明定雇主於接獲勞工申訴遭受職場霸凌時,應採取立即有效之適當措施,以避免其再度發生職場霸凌之情事,相關措施將另於子法明定;勞工於申訴後,若遭受霸凌者不利對待,可依該法第39條規定向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申訴,若雇主有違反規定,可依法裁罰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