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委获悉,为了让建设领域的农民工年底能及时拿到工资,合肥市日前专门出台了《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违法发包、转包和违法分包欠薪清偿责任的实施意见》,防止建筑施工企业之间扯皮,保障大建设一线工人权益。
根据实施意见,建设单位存在违法发包行为、违法发包的项目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,分包企业无力支付或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,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清偿责任。施工总承包企业存在转包、违法分包行为,建设项目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,转包企业或分包企业无力支付或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,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责任。对于因拖欠工程款引发工资拖欠的,合肥实行“先行垫付”。逾期未垫付的,依法追究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清偿责任。
合建宣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伍静




